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建立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工艺、技术、设备等变更。变更管理是指对有关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
变更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特建立本制 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工艺、技术、设备等变更。变更管理是指对有关人员、机构、 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 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 第三条:【职责】 变更责任部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装备部所发生的变更。 管理部负责对发生变更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当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等发生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时,根据变更通知装备部进行风险和隐患辨识、评估并提出控制措施。 第四条:【具体要求】 1 )中层以上干部发生变动,管理部对变更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需要时,经考核合格,取得相关安全证书放可上岗。 2 )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发生变更,管理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到 具有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证后,方可上岗。 3 )操作人员发生变更,管理部应进行相应的转岗安全教育培训。 4 )管理机构发生变更,应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 行评审,并根据评审报告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对 安全管理网络进行调整。 5 )工艺、技术发生变更,变更管理部门应将变更的工艺、技术文件交装备 部审查,辨识变更过程可能产生的安全生产风险,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应对措施, 并由工艺、技术变更管理部门落实在变更的工艺、技术文件上组织实施。实施完 成后,必须通知装备部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