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法典》物权编——用益物权之地役权

解读《民法典》物权编一一用益物权之地役权第十五章地役权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 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 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条文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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