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立足国情与借鉴外国相结合
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立足国情与借鉴外国相结合 196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对我国1979年颁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