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食品从业人员安康检查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安康。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平安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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