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之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严厉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严厉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和制度,加强 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所属生产经营单位(含合资企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 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必须恪守本制度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等安全生产法律、其它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危险化学品的单 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 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 品的安全负责。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或者处置废弃危险 化学品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 卫生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 使用危险化学品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工作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 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公安保卫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和剧毒化学品的 安全管理工作。质检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运输部门负责化学品运输 工具的安全管理及监督检查、运输危险化学品车辆的驾驶人员、危险化学品装卸人 员的资质培训和考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