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推公选管理人员实施意见
公推公选管理人员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提高中心敬老院管理水平,切实加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民政系统中开展“公推公选”中心敬老院管理人员。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一、职位及人数中心敬老院院长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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