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工作章程
孽木爰用金工行章程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口第一章总则口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 及其他有关条款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成立哈尔滨科学技术 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
孽木爰用金工行章程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 口第一章总则 口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四十二条 及 其他有关条款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成立哈尔滨科学技术 职业 学院学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学术委员会 ”), 并制定本章程。 口第二条学术委员会是学院最高学术咨询、审议和评定机 构。 口第三条学术委员会以提高学术水平、促进学术交流、议定 重 大学术事项、在学院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中发挥指导作用 为 宗旨。 □第二章组织 口第四条学术委员会由学术上有一定造诣、具有副高级以 上 专业技术职务的、学院范围内有学术代表性的教学人员、 科研 人员和富有经验的管理人员组成;其中正高级职务应占 半数 以上比例。 □ 口第五条 学术委员会委员必须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严格 遵 守国家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和学院有关规定。第六条学 术委员 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副主任由院长提名,其他委员由 有关方面 充分协商后推荐。学术委员会人员组成由院长办公 会议讨论 通过,院长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