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乌兰察布市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总则也编制目的规范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 责、反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

乌兰察布市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应 急预案 总则 也编制目的 规范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 责、反 应快捷的应急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和财产损失。 2 工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 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 事故报告和调 查处理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安 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生产安全冶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内蒙 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 体应急预案》《乌兰察布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乌兰 察布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 案》等制定本预案。 上至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乌兰察布市行政区域内冶金(工贸)生产领域中发生和可能发生较大以 上事故 的抢险救援工作: 符合级响应条件的事故见响应分级标准); (1)m1.5 ( ()超出旗县(市、区)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事故; 2 乌兰察布市应急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应急管理局认为需要处置的事故。 (3) )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预防 和减少 1 冶金(工贸)事故,切实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 作用和职工群 众的基础作用。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及乌兰察布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以下简 (2) 称市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指导、协调冶金(工贸)事故的 4.4.2 应急人员的安全防护

腾讯文库乌兰察布市冶金(工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