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毕业设计工作条例
0毕业设计工作条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条例第十条 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应认真遵守校规、校纪。如因故不能参加, 请假三天以上须由学院领导批准。无故缺勤一周或者请假累计达四周者,取消答辩资格, 成
0毕业设计工作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