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1.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2.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加强自身建设

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 1. 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 可随时召开,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2. 建立学习培训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加强自身建设。 积极参加村党组织、乡和县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活动。 3. 实行工作报告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年应向村党组织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 表会议报告工作。 乡党委、政府和纪委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指导,通过调查核实、 工作片会、集体会审等形式,协调和帮助解决村务监督中的困难和问题。 4. 建立考评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情况进 行民主评议,对其成员进行信任度测评。民主评议可与对村干部述职评议和考核 等一起进行,结果应当向全体村民公布。 5. 建立工作台账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次开展工作,都应认真、如实记录, 以备查阅。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台账列为村务档案。 6. 建立申诉救助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受到无理阻挠导致无法正常开展工作 时,或其成员受到打击报复的,可以向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情 况,村党组织、乡党委、政府和纪委应及时协调和处理。 7. 建立保障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做到牌 子、印章齐全,制度张贴公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应享有一定的误工补贴和报 酬,具体标准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有条件的乡可根据村务监督 委员会的工作考核情况,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补助。 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二) 1、监督委员会职能 第1页共 2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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