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乡镇、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
市乡镇、村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细则第一章组织设置第一条设置形式。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原则上,党员人数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总支部,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委。乡镇设立党的基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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