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械租赁合同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 签订日期:
建筑机械租赁合同 签订日期: 合同编号: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乙方向甲方 承租设备特签订本合同。 一、本租赁设备仅限于在,用于 工程。 二、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1 、甲方拥有租赁设备所有权。 2 、乙方仅在租赁期内拥有设备使用权。 三、租赁期限及租金结算方式: 1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将设备完好交 给甲方办理退场手续,若乙方继续使用,应在本合同期满前五日内重新签订续租合同。 230 、经甲乙双方商定,自始租日起,每天向甲方交付一次租金。 三、租赁设备的运输、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 、租赁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在设备退场前七天通知甲方(如果设备实际租赁不足 一个月进场费全由乙方承担)。 2 、设备在租赁期间所需要的各种油料由乙方承担。 3 、设备在租赁期间由乙方使用,乙方应协助甲方机手做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是设备保持良好状态(易 损件如叶片、链条、蛟龙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 、在工作中乙方若不能对设备故障进行排查,应及时通知甲方进行维修,设备因故障造成每月停工三天以上 8 的部分乙方应扣除甲方相应天数乘以小时的租赁费。 5 、租赁过程的安装、保管、使用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的义务: 1 、为乙方提供良好的设备。 2 、设备进入乙方现场后,甲方机手应服从乙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并遵守乙方现场的规则制度。 3 、甲方机手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施工。 五、乙方的义务: 1 、乙方负责设备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及甲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如有乙方原因造成设备的损坏、丢失、 其损失由乙方赔赏。 2 、乙方不得强迫甲方机手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3 、乙方应在交货地点检查验收租赁设备,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设备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六、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 、在租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随意增加或扣除部件,不得将租赁设备进行转租 或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赏责任。 3 、若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调回所租设备,每超一天乙方应向甲方 5% 正常缴纳租金的作为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有好协商 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仲裁裁决。诉讼费和胜诉方的律师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