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工程施工合同(三)
供水工程施工合同(三)十九、争议的解决44 争议调解44.1 争议的提出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对监理人作出的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在监理人的协调下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任一方均可以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