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我院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建设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维护我院正常的 教学和生活秩序,建设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生健 康成长,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教育 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 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院实施违纪处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给予学生的纪律处分与学生 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相适应。学 生对违纪处分有陈述、申辩、申诉的权利。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本、专科生及专升本 学生。 第四条 学生违犯校纪,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 者下列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二章分则 第五条 有反对宪法、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与行为,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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