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乡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在全乡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局机关法治建设,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参
关于在全乡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 “法治机关”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局机关法治建设,努 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参政议政的能 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发〈枣庄市全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 展“法治枣庄”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枣办发[2009]3号)要求,决定今 年在局机关开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 展观,按照认真、专业、务实的要求,立足于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 确定的目标,以“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大力开 展“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教育机关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增强权利、义务、责 任相一致意识,增强机关干部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推进机关工作制 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系统法治化管理水平,努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 势的持续稳定,为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富强、和谐、文明新枣庄营造良好 的法治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在局机关开展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活动,不断强化机关工作人 员的宪法意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 的法律素养,提高依-1- 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积极开展依法治理、依法行政, 不断提高党政机关干部执行力,努力创建“法治机关”。 三、方法步骤 “法治机关”创建活动从2009年6月份开始,至12月底结束,并转入长期“法 治机关”建设活动。“法治机关”创建年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7月) 根据创建要求,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召集各科室、分局全体工 作人员召开“法治机关”创建动员大会,学习全市动员大会精神和《“法治机关”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让全局工作人员深刻理解开展“法治枣庄”建设年活动的重 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对“法治机关”创建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参与创建工作的自 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以实际行动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8月—10月) 一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教育,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通过开展集中学习和个 人自学的方式,使全局工作人员全面学习《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 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劳动 合同法》以及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与群众生产、生活 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整体素质,增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