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实施办法
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实施方法〔试行〕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办力度,全面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河北省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
用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