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残儿童随班就读管理制度

张店镇牌坊小学“三残儿童”随班就读管理制度为了使我校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此细则。一、总则1、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 张店镇牌坊小学三残儿童随班就读管理 制度 为了使我校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有 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此细则。 一、总则 1、开展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是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需要,是对残疾儿童少 年进行义务教育的行之有效的途径,也是提高民族素质的有力措施。 2、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有利于残疾儿童就近入学,有利于提高残 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有利于普教带特教,特教促普教,相互结合, 共同提高。 3、学校教师必须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 使其逐步完善。 二、对象 4、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对象,主要是指智力、视力、听力语言、 肢体等类别的残疾儿童少年。 视力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双眼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 优于0.05而低于0 .03,而且没有其他残疾的低视力儿童少年。 听 力语言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条件应是:双耳听力损失,其中 听力损失轻的一耳听力损失程度在41-70分贝,而且没有其他残疾的 重听儿童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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