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建设考核评分标准(部门)

南府办(2013)56号附件2:信息化建设考核评分标准(部门)考核项目分值评分标准备注一、组织领 导与工作 机制121、 组织领导(3分)有领导分管信息化工作(1分);指定承担信息化工作的科室 或部门

腾讯文库信息化建设考核评分标准(部门)信息化建设考核评分标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