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安全管理之企业劳动保护组织的职责

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 企业劳动保护组织的职责 有了负责劳动保护的组织机构,还必须明确规定它们的职 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是从组织制度上明确各级领导、职能 科室、专职机构、车间和班组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 则,克服无人负责现象,建立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的有效办法。但是建立安全生产 责任制,不应只是定一些条文、立几项规定,更重要的是要发动群众学习有关法规、 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充分讨论,拟出切实可行的细则。 下面所列 企业各级领导及劳动保护组织的职责,可供机械行业各企业制定细则时参考。 (一) 厂长的职责 1. 对本企(事)业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 责任; 2. 坚决执行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各项方 针、政策、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 3.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 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在改革 企业管理、实行生产任务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有承包安全生产的内容;负责审查和 批准企业的安全措施计划,并指定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在安排企业的新建、改建、 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时,保证有关的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 4. 负责设置相应的安全、工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的 安全技术、工业卫生人员或劳动保护监察人员,并定期向上级机关和企业职工代表 大会报告工作。 5. 负责处理工伤事故,处理事故责任者,表扬奖励对安全工 作有贡献的职工。 6. 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环境污染,提倡文明生产。 7. 保证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符合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 (二) 生产副厂 长的职责 1. 在厂领导下,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 规; 2. 直接领导、监督检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业卫生工作,并处理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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