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出差补助标准
常州出差补助标准 为压缩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形成标准化和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 因公的办理程序 1、 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
常州出差补助标准 为压缩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 理形成标准化和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的办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 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前 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 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领导签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 准前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中情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 完成情况、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结果,并在“出差申请 单”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 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前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 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 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前方可 报销。 二、费用标准 1、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 约归己,超支不补”的原那么; 2、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等实行按出差地区和人员级别分别制定标 准(扣除在途时间以每天为标准计算)为:地区: 特区直辖市省会城市省辖市县级市及以下(1)住宿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