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作业安全,避免事业病和其他危 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
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制度 、目的 1 为保证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作业安全,避免事业病和其他危害, 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企 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计划、审批、验收、发放、 使用和监督管理。 、职责 3 3.1 综合管理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购置、验收、发放; 3.2 财务部负责资金的落实; 3.3 安全环保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监督管理。 、控制程序 4 4.1 综合管理部统计各工种从业人员数量,编制年度劳动防护用品 采购计划,报请主管副总审批,财务部根据计划从安全费用中落实资金, 设备供应科根据计划进行采购。 4.2 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待业标准,必须有“三 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综合管理部验收后方 可入库。 4.3 使用者凭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卡》到综合管理部领取劳动防护用 品和保健品。 4.4 使用严格按照规定方法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 满后,到企业综合管理部办以旧换新手续。使用期间损坏或丢失劳动防护 用品者,须写出书面说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再到综合管理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