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厉行节约管理办法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厉行节约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资源节约工作,抓好节能降耗,减少机关开支,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十三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节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厉行节约管理 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局机关资源节约工作,抓好节能降耗,减 “ 少机关开支,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山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十 ” 三五规划》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节约用水 1 、加大宣传力度,在用水处张贴节约用水宣传标语和 温馨提示语,营造节约用水的良好氛围。 2 、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严禁跑冒滴漏,杜 绝长流水现象。设专人定期检查机关供水设备,及时更换老 化管线和设施。 3 、加强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倡导机关工作人员二次用 水、多次用水,提高水资源的利用率。 二、节约用电 1 、局机关照明灯具全部使用节能灯具,办公场所应尽 量采用自然光,尽量不开启照明设备,杜绝白昼灯、长明灯 现象;办公走廊、通道、卫生间等公共区域一般采用自然光, 确需照明时应减少开灯次数和时间。 2 、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减少开启和使用办公电器设备, 使用传真机、复印机等办公自动化设备要尽量减少待机时间; 因工作需要不能关闭计算机的,应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进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