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长江驳运船舶转运进出口货物的管理规定
海关对长江驳运船舶转运进出口货物的管理规定(1985年1月10日海关总署〔1984〕署货字1089号文发 布自1985年2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适应开发和利用长江,发展外贸运输的需要,加 强海关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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