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用工及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2篇)
劳动用工及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1、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如各单位违反此
劳动用工及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2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