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
残联系统康复机构建设规范(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残联系统康复机构是指隶属于各级残疾人联合会,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残疾人及其他功能障碍者(以下简称残障者)提供康复服务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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