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六个严禁

四川省教育厅规范办学行为“六个严禁”一是严禁层层下达升学指标,并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标准排名排位,进行奖惩。二是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调整难度和赶超进度。严禁占用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三是严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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