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疾病鉴定标准
上海市疾病鉴定标准 本市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现就有关精神疾病鉴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神疾病患者或者其监护人对医疗机构的诊断复核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