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宪法知识竞赛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普及宪法知识,在全社会掀起学习宪法、敬畏宪法、遵守宪法新高潮,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定于“·4”国家宪法日期间举办宪法知识竞赛。实施方案如
宪法知识竞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广泛宣传普及宪法知识,在全社会 掀起学习宪法、敬畏宪法、遵守宪法新高潮,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定于“·4” 国家宪法日期间举办宪法知识竞赛。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名称 全省宪法知识竞赛 二、出题范围 宪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山东 建设纲要》及常用法律知识。 省厅组织拟定题库。竞赛试题从题库中抽取(应用题、视频题除外),在内容 基本不变的情况下,部分试题将以不同题型出现。 三、赛程组织 竞赛分初赛、预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其中,初赛由各市组织县(市、区) 及市直部门参加,获得第一名者代表本市参加全省预赛;预赛由省厅分东、西 两片进行。东部赛区包括: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日 照、滨州,由潍坊承办。西部赛区包括:枣庄、济宁、泰安、临沂、莱芜、德 州、聊城、菏泽、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由枣庄承办。获得赛区前三名的代 表队参加决赛;决赛在山东齐鲁电视台举行。 四、参赛队伍 每支代表队由3名队员组成,必要时可设1名替补,其中应有1名科级以上干 部。参加预、决赛的队伍,着装要求整齐划一。 五、时间安排 11月10日前,省厅下发竞赛复习范围、试题题库; 11月25日前,各市自行组织初赛,选拔参加预赛队伍; 11月27日和29日,分别进行东部、西部赛区预赛,产生决赛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