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政治下册 6.2.1 我们的人格尊严权利课件 粤教版
- 《宪法》第 38 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 主题词:人格尊严权
八年级政治下册 6.2.1 我们的人格尊严权利课件 粤教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