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诉不加刑谈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
从上诉不加刑谈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条明确规定了“上诉不加刑”原则:“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从上诉不加刑谈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