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学奖评选办法
为了在全校教师中形成一种热爱教学、善于教学、既教书又育人的良好风气,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整体教学科研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自某某某某年起,每两年开展一次全校性的优秀教学奖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如下:
为了在全校教师中形成一种热爱教学、善于教学、既教书又育人的良好风气,进一 步提高我校的整体教学科研水平,提高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自某某某某年起,每两 年开展一次全校性的优秀教学奖评选活动。评选办法如下:一、评选对象凡在我 校连续从事3年以上教学工作(含专业课、基础课、公共课、副修课、选修课)的教 师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 职业道德。 2、坚持教书育人,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关心爱护学生;能结合教学实践,言传身教, 做学生的思想工作;在学生中威信较高。 3、熟悉所教课程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主动更新、优化教学内容;认真备课;课堂 教学条理清晰、重点难点突出;细致批改作业,耐心辅导答疑,教学效果好,学生反 映佳。 4、教学方法得当,善于启发学生,有效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使学生切实 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并能有效地提高学生分析问题、 解决问题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 5、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活动。以科研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各职别教师每年 在校内外学术、教研出版物上发表的论文应达到如下要求:助教不少于1篇;讲师 不少于2篇;副教授、教授不少于3篇。各职别教师撰写的论文中至少应有1篇是 研究教学的论文。一等奖候选人必须有2篇以上(含2篇),二等奖候选人必须有1 篇以上(含1篇)的论文在省级以上正式出版物上发表(即有CN、ISSN或ISBN刊 号的出版物)。 6、参加评选的各职别教师学年考核结果应达到合格以上(含合格)。在学年考核时 被评定为优秀的各职别教师经系或直属教研室推荐可直接作为优秀教学奖的候选人 参加评选,但不得突破所规定的名额。 三、评选程序1、优秀教学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时间与学年考核同时进行。 2、优秀教学奖的评选活动应在学年考核的基础上,结合评选年度先进个人和优秀 教师的工作进行,在评选中各单位可采用问卷调查和开座谈会的方式广泛征求群众 意见。 3、各教研室根据教学评估、教师考核和征求学生意见的情况,按在岗教师的 10%提出候选人名单(超过5人不足10人的教研室可提出1名候选人,16至20 人教研室可推荐2名候选人,教学、科研成绩都十分突出的单位可适当多报1名候 选人。)4、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详细地整理候选人事迹材料。 5、有关教研室将候选人的所有书面材料送院务委员会(或直属教研室全体负责人 会议)初审。各学院、部、直属教研室按本单位在岗教师总数8%的比例确定正式 候选人,并写出实事求是的评语,加盖单位公章,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8、在当年的教师节大会上进行表彰颁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