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市规划师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

四川省城市规划师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XX年关于做好xx年度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xx〕224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建立局,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原人事部、原建

四川省城市规划师考试考务工作安排通知XX年 关于做好xx年度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川人社办发〔xx〕224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建立局,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原人事部、原建立部《<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及< 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认定方法>的通知》(人发〔1999〕39号)、《< 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施行方法>的通知》(人发〔2000〕20号) 和原人事部、原建立部办公厅《关于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 条件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办发〔xx〕3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人事考试中心、全国城市规划执业制度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做好xx年度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 中心函〔xx〕4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xx年度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考试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xx年度全国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xx年10月 20-21日举行。 10月20日上午9:00-11:30考《城市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考《城市规划相关知识》。 10月21日上午9:00-11:30考《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考《城市规划实务》。 二、报考条件及局部科目免试条件 (一)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 参加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 1.获得城市规划专业大专学历,并从事城市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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