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对江河、湖泊、水库和渠道的水质监测,包括向国家直接报送监测数据的 国控网站、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市(地)级、县级控制断面(或垂线)的水质监测, 以及污染源排放污水的监测。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