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时期的社会慈善
先秦时期的社会慈善 根据《礼记》的记载,在西周政府的中枢机构设置中,地官司徒的主要职责是“修六礼以节民性,明七教以兴民德,齐八政以防淫,一道德以同俗,养耆老以致孝,一恤孤独以逮不足”。概括来说,
先秦时期的社会慈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