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场站设计规范
公交场站设计规范第 1.0.1 条为使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能适应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使其站、场、厂等主要设备能依据规定要求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设计,特拟订本规范。第 1.0.2 条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规
公交场站设计规范 1.0.1 第条 为使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能适应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使其站、场、厂等主要设备能依据规定要求进行科学规划和 合理设计,特拟订本规范。 1.0.2 第条 城市公共交通是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之一。城市公共交通站、 场、厂的设计应联合城市规划合理布局,计划用地,做到保 障城市公共交通畅达安全、 使用方便、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3 第条 本规范合用于我国城市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轮渡和出租汽 车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站、场、厂。有轨电车、索道缆车的 站、场、厂设计可参照履行。 1.0.4 第条 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除履行本规范外,尚应切合 我国现行的其余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第一节 城市公共电、汽车首末站 2.1.1 第条 首末站的规模按该线路所配运营车辆总数来确立。一般配车 50 26 50 总数(折算为标准车)大于辆的为大型站;~辆的 优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