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用户手册(共7页)
供热用户手册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中规定:1、供热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起止日期进行供热,根据当地气候条件,供热期限为每年10月15日起至次年4月30日止,共计6.5个月。2、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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