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编】爆破作业安全制度精选
爆破作业平安制度 1、爆破员必须通过培训,并持有放炮合格证。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爆破员担任,装配引药、装药连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一人操作。 2、爆破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存放在专
爆破作业平安制度 1、爆破员必须通过培训,并持有放炮合格证。井下放炮工作必须由爆破员担 任,装配引药、装药连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一人操作。 2、爆破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存放在专用的炸药箱内并加 锁。本班没使用完毕的雷管、炸药必须当班交回火药库,严禁井下乱扔乱放, 3、放炮器必须由爆破员随身携带。 4、一个工作面严禁使用两台放炮器同时放炮。 5、放炮母线长度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爆破员亲身连接母线,最后一个离 开放炮地点。 6、放炮时撤人间隔:回采面不得小于50米,煤巷掘进不得小于75米。掘进 巷道拐弯时,人员撤到拐弯巷道内10米以外,但撤人总间隔不小于50米。 7、装药时必须去除炮眼内的煤粉或岩粉,再用木质炮棍将药卷悄悄地推入。 装药连线时禁止脚线、放炮母线与导体相接触,脚线必须盘曲、扭结。 8、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 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 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接成短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