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家长委员会参选条件与职责范文
学校家长委员会参选条件与职责范文一、参选条件1.家长身份:参选者必须是学生的家长或者合法监护人,熟悉学校教育工作和师生情况。2.热心公益:参选者应具备较强的公益意识和服务意识,关心学校教育发展,积极参
学校家长委员会参选条件与职责范文 一、参选条件 1.家长身份:参选者必须是学生的家长或者合法监护人,熟悉学 校教育工作和师生情况。 2.热心公益:参选者应具备较强的公益意识和服务意识,关心学 校教育发展,积极参与学校相关事务。 3.与学校利益一致:参选者应与学校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够 积极配合学校开展各项工作,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贡献自己的力 量。 4.品德良好:参选者应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公共形象, 为孩子们树立榜样,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5.具备一定社交能力:参选者应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能够与各 方沟通合作,协调学生、家长和学校之间的关系。 二、职责范围 1.参与学校决策:家长委员会作为学校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学 校的决策和规划,就课程设置、教育改革等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为 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 2.协助教育工作:家长委员会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教育工作, 如课外活动的组织、家长会的筹备等。通过协助学校的工作,为学生 提供更丰富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3.代表家长利益:家长委员会应代表家长的利益,积极维护家长 的合法权益。与学校保持良好的沟通,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为学 校解决问题提供帮助和支持。 4.倡导家庭教育:家长委员会应积极倡导良好的家庭教育理念, 第1页共2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