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预约合同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被告预约合同的抗辩理由不能成立!熊仁武律师代理原告东莞市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诉称,原告作为中介促成了被告何某平与被告庄某桥及原告三方于2010年10月14签订了《房屋转让及经纪合同书》,合同约定被告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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