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
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之间的沟通、交流和了 解,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 荣辱与共”原则,主动热情、坦诚相见地与联系对象沟通交 流
学院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谊交友制度 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之间的沟通、交流和了 解, 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 荣辱与 共”原则,主动热情、坦诚相见地与联系对象沟通交 流,加深了 解,增进友谊,取得信任;按照“求同存异”原 则,充分理解、 虚心接受、真诚听取联系对象不同意见和建 议,认真做好引导 疏通工作,确保联系对象在关键时刻和重 大事件上与党中央保 持一致。 一、联谊交友的范 (校级领导干部已建立联谊关系的 除外) 1 本院内(下同)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 . 的党外人士; 2 .校级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统战团体)主委、副主 委; 3 .具有博士学历、副高以上职称的党外人士; 4 .少数民族教师中的党外人士; 5 .其他有成就、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