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内部会审制度
重大事项内部会审制度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集体决策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依法决策水平,确保重大行政行为的公开、公平、公正,有效预防违法和不适当的行政行为,积极服务社会和广大人
重大事项内部会审制度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集体决策意 识和责任意识,提高依法决策水平,确保重大行政行为的公开、 公平、公正,有效预防违法和不适当的行政行为,积极服务社会 和广大人民群众,特制订重大事项内部会审制度。 一、会审方式 对事关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会审,分别以局业务例会、局办公 会的形式进行。 对国土资源重要业务工作,以及内部规范管理工作,一般以 局办公会议和专门小组的形式研究会审。会审会一般由局主要领 导、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根据需要,也可请有关 专业人员参加。会审会一般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也可由主要 负责人指定其他负责人主持。主持人应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 并综合大多数人员意见形成方案会审会对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 应当如实记录在案,并在会审结束后指派专人予以处理。会审会 研究决定的有关事项,经主要负责人确认后,以文字形式整理下 发或存档,作为部门办理有关业务事项及内部运行程序的执行依 据。 第1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