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跟撤销管理办法(跟附件表格)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4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2月8日经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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