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fhAAA外资代表处与外商独资企业的区别
外资代表处与外商独资企业的区别外资代表处和外商独资企业的区别 总述:很多外商投资企业在华投资,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到底是设立外资代表处呢还是设立独资公司呢,二者有何区别,那种更适合在华投资, 代表处
外资代表处与外商独资企业的区别 外资代表处和外商独资企业的区别 总述:很多外商投资企业在华投资,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到底是设立外资 代表处呢还是设立独资公司呢,二者有何区别,那种更适合在华投资, 代表处,英文名为Representative Office,简称RO。外商独资(商业)公司, 英文名为Wholly Foreign Owned(Commercial)Enterprise,简称WFOE。下面,我 们重点讨论外资代表处和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代表处和外商独资公司均为外商在我国境内(港澳台除外)设立商业组织的业态 方式,二者具体有如下区别: 一、二者功能和作用都不同: 代表处:代表处作为外国企业在我国的先头兵,职能主要作为联络业务和市场 推广而存在。其主要作用是帮助国外的母公司在我国大陆境内做一些联络性、准备 性、辅助性的工作。代表处本身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再我国大陆进行经营 性的商业活动。代表处不能直接以其名义和供应商或客户签合同(但是母公司可以 与代表处的客户签订合同),不能申请独立的进出口权,不能申请一般纳税人资 格,不能独立雇用员工等等。 备注:针对商业公司的代表处而言,其一般在以下几个情况中设立: 1、外商到中国投资的初期,对市场还并不是很了解。通过设立代表处,雇佣 少数的员工(一般在10个以内),初步试探市场,发掘商业机会、拓展企业形象、 建立合作伙伴联系等。 2、已经和国内企业建立了初步的联系,但针对此行业而言,国内的供应商可 以直接和国外的母公司联系,包括合同的签署和货品的交付,都可以直接和国外母 公司进行。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设立代表处,作为监督和日常联络存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