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管委会差旅费管理办法
兰州新区差旅费管理方法(试行) (征求看法稿)第一条 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须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参照《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方法》、《兰州市市级
兰州新区差旅费管理方法(试行) (征求看法稿) 为保证出差人员工作须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参照 第一条 《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方法》、《兰州市 市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方法》,结合管委会工作实 际,制定本方法。 管委会差旅费实行预算管理。年初,新区财政局依 其次条 据各部门人员编制、业务工作量等参数核定各部门差旅费年度预 算额度。各部门人员出差费用,均在本部门差旅费预算额度内报 销。凡超过核定预算额度的,原则上管委会行政经费不再予以借 支和报销。 严格限制出差人数。原则上只参与与管委会各部门 第三条 业务亲密相关的会议,不参与与管委会业务不相关的各类研讨会、 报告会、论坛和培训。会议通知明确参会人数的按通知办理,没 有通知参会人数的原则上支配一人参与;其他相关的业务培训, 依照各部门领导批示办理。 各部门按“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严格核 第四条 定出差人数和出差天数,从严限制差旅费支出,不得超出本部门 差旅费预算额度。差旅费报销全部运用公务卡,除个别尚未安装 POS机的地方外,原则上不予借支现金,特别状况借差旅费需填 写《兰州新区管委会借款凭证》。差旅费借款实行“前账不清后 款不借”的原则管理,出差人员前次借款未清的,本次不再预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