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官宣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设置指南
国家卫健委官宣: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营养科设置指南 医疗机构内独立开展临床营养诊疗服务的临床科室,名称统一为临床营养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指导和规范医疗机构临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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