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定标准与步骤[修改版]
第一篇:职称评定标准与步骤建筑类职称申报基本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 (一)、学历条件 1、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考察合格。 2、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见习期1年。 3、大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资格并再从事本专业
第一篇:职称评定标准与步骤 建筑类职称申报基本条件 一、助理工程师 (一)、学历条件 1 、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考察合格。 21 、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见习期年。 32 、大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资格并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年。 44 、中专毕业,取得技术员资格并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年。 72 (二)、继续教育学时:任期内每年学时,以及人事局通知当年必修科目。 1 (三)、论文要求: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的专业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篇以上;或撰写较高水平 1 的技术报告篇以上。 2151 (四)、报送材料:评审表份,简明登记表份,工作总结份、毕业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1 所有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一寸照片张。 二、工程师 (一)、学历条件 1 、博士学位,考察合格。 23 、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取得助工资格并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年。 34 、本科或大专学历,取得助工资格并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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