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市住宅物业效劳等级标准 一、根本要求一    级二    级三    级四    级1.日常效劳应符合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和"市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物业效劳合同的约定。效劳与被效劳双方签订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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