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5篇[修改版]
第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 【发布文号】国税函[2005]1051号 【发布日期】2005-11-04 【生效日期】2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试行申报出口退税免予提供纸质5篇[修改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