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视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视,适用本暂行规定。
福建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