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调解工作十项制度
县人民调解工作十项制度 一、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制度 1、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城区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调解工作。 2、调解工作坚持:“防激化、创三无、争先进”为主要目标,积极维护
县人民调解工作十项制度